传播理论我践行

志愿者与服务对象间的伦理守则有哪些?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1-11

1. 诚心服务,真心关怀

志愿服务基于志愿者的自主、自愿选择。志愿者在提供服务时,应该诚心服务、真心关怀,即志愿者在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时,要有发自内心的热忱,对服务对象要有同理心,服务中要蕴含真心诚意。首先,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时,既可能是出于慈善的目的,也可能受到私利的影响,无论出于何种目的,内心的热忱都是好的志愿服务的基础。其次,志愿服务的过程本身也是志愿者净化心灵、提升素养的过程。在这一过程中,“真、善、美”等精神素养会不断得到强化并内化于志愿者的行为中。最后,服务对象往往处于弱势,在心理上会有一定的自卑、受挫感、沮丧感等,这时,要求志愿者怀有同理心,真正理解服务对象的处境,学会换位思考,设身处地理解服务对象及其需求。只有基于此,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方显真心诚意。


2. 尊重自我,尊重他人



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尊重自我、尊重他人。尊重自我是指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要自尊、自强、自重。志愿服务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、非专业的工作,而是对国家、社会、受助者等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业。因此,在提供志愿服务时,志愿者应该以专业的精神,尊重这份事业,在服务中传达自身向上、进步的正能量,展现积极的精神状态。尊重他人主要指尊重服务对象。服务对象的心理往往比较敏感脆弱,一些服务对象在接受帮助时比较自卑。这时,就要求志愿者以更加谦卑的姿态帮助服务对象。

3. 认真务实,保障品质

志愿服务需要务实的姿态、专业化的精神、严格的品质保障。务实的姿态是指志愿服务要基于自身所能,针对社会所需。志愿者要基于自身所能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即不可在自身无所余力、无所余财、无所余能的情况下参与志愿服务。因此,超越自身能力的志愿行为不仅无益,反而有害。务实的姿态还表现在对服务对象以及服务需求的甄别上。志愿服务项目的设立应建立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,真正发现社会急需、社会所需,翔实了解服务对象。在当代社会,尽管志愿者与服务对象各有喜好,但是,总的来说,志愿者应该基于服务所需,平等对待服务对象。

专业化的精神是指志愿者要具备专业知识,以专业的精神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。在现代社会,志愿服务不局限于为无家可归者提供食宿、为有难者伸出援手,志愿服务的领域已经扩展到许多专业化领域,如环境保护、法律援助、医疗救援、支教、专业扶贫等领域。要做好这些工作,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。此外,在服务过程中,不能因为志愿服务非本职工作而随意对待,要以专业的精神,遵守规章制度,认真负责。只有在认真务实的态度、专业精神的主导下,才能保障志愿服务真正解民所忧、解民所难。

严格的品质保障是指要向受助者提供精细化、高品质的志愿服务。首先,志愿服务不因是非职业行为而懈怠于服务质量,对志愿服务要有明确的服务流程、服务标准要求,违反这些标准、要求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其次,要建立志愿服务质量管理体系,激励高质量的志愿服务,使志愿服务规范有序运行。最后,严格的品质保障还需要对志愿者进行事前培训,让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相关知识,提高其志愿服务的技能水平。

4. 尊重隐私,恪守职责

在志愿服务过程中,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要建立起信任关系,使服务对象愿意向志愿者坦诚倾诉。与此同时,在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直接接触中,应尊重彼此的隐私。就志愿者自身来说,没有义务向服务者谈及个人私事,同时,也要避免触碰到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。在服务工作中,如果了解到一些服务对象的隐私,也要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的隐私权,不随意向第三方透露服务对象的隐私,更不能背后揭人隐私。在服务工作中,志愿者要牢记志愿服务的使命,了解志愿服务机构的目标任务,遵循工作计划要求,恪守职责,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服务工作。还有许多服务工作非常艰苦,志愿者不能够半途而废、无疾而终,要持之以恒,不得消极怠工。

5. 施予勿念,非沽名钓誉

自古至今,慈善、助人的行为备受社会赞誉。今天,志愿者已经成为展现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一张名片,为此,许多社会组织和机构都对志愿者以丰厚回馈,以赞扬他们高度的社会责任感。但是,作为志愿者不能因为志愿服务带来的名利而沽名钓誉,更不能借助社会公益平台,一味追求个人名利,这是舍本逐末,也是不道德的行为。志愿者应当恪守本心,脚踏实地,践行志愿服务“奉献、利他”的精神,即施予勿念。